顶点小说 > 虐心耽美 > 祸水女人 > 第 10 部分

王志华开始同我一起找李玉,两个月以后,在王志华的帮助下,我们在李玉的姐姐家找到了她。可是她已经疯了。

那天,王志华陪我一起去李玉的姐姐家时,我们都惊呆了,李玉根本不认识我们。

李玉的父母早已不在人间,她只有一个姐姐,一直住在农村。她姐姐告诉我,李玉回家后,一直不说话,也不吃饭,不管怎么问她,她就是不开口。后来,她终于开始吃饭了,可是她总是抱着姐姐家的一只小猫,一同吃饭,一同睡觉,有事没事地将猫抱在怀里,象哄孩子似的哄着小猫玩。

我很快明白了,李玉在医院时,就知道她的情况,她这一生都不能再生孩子,这个打击对一个女人而言,是巨大的。没有想到的是,回单位以后,她的主任位子被我抢走了,而她却是那么信任我,我却还是用那样的手段骗了她,那天冲出会场以后,她整个支柱都倒榻了。

从李玉姐姐家回来以后,我再也开心不起来,宋小美的死,李玉的疯,压得我没法喘息。而导致这些的内在原因却是我。

我开始做梦,整夜整夜地被梦境纠缠着。

宋小美主宰了我的梦。每当夜幕降临,宋小美的青春气息,无孔不入,在我的每个细胞里肆意生存,象千万只猫爪撕扯着我的每一寸肌肤,疼痛划破了我肮脏、混乱和孤独的生活。

黑夜中,小屋的温馨被宋小美的脚步踏碎了,留给我的只有恐惧和内疚,特别是深夜,梦魇般的幻觉来得那么真,小美那一声又一声甜甜的梅老师,穿透所有的时空,崩溃我所有的理智和冷静,在这样静无人声的夜里,恐惧吸干心血,痛苦把心揪成麻绳,紧紧地捆住我的一切,在这样罅隙里,我挣扎的灵魂满是关于宋小美的梦。

梦里,宋小美一程不变地穿着死前的那身白裙,轻巧的身子,悬在夜空之中,那么美丽、飘渺、却又那么悲凄地刺痛我所有能够调动的神经。

有时候,我也会梦到李玉,梦到蓬散着头发的李玉,伸着一双很长的魔爪到处抓我,我拼命地跑呀,跑呀,最后就这样跑醒了,再也没法入睡。

泪便在这样的夜里,汇集成河流,冲毁我所有的防线。只剩下无休止的忏悔紧紧地缠着我。

我开始失眠,最让我难受的是,我没法接受王志华,一看到他,我就想到与爱情有关的许多,一想到爱情,宋小美的影子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不管我用什么方法,也控制不了这个幻觉。我逐渐明白,良心是黑夜里的另一双眼睛,我的良心承受不起,我所犯下的错误。我越来越相信,我真的就是一个极具破坏性的女人。

第十章 网女泪(5)

我独自去了宋小美的墓地,我抱着一大把洁白的山茶去了宋小美的墓地。我在她的墓前,长跪不起,我需要一个彻底忏悔的地方。

在宋小美的墓前,我毁掉了那张装满我肮脏生活的软盘,泪开始铺天盖地流个不停。

——小美,真正下地狱的人,应该是我,是我呀!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在我站起来离开墓地时,天快黑了,就在我转身的那一瞬间,社长居然站在我的身后。

——梅林,谢谢你还记得来看她,我早就来了,一直在附近等你走,我已经没有资格见任何熟悉我的人。梅林,你没事吧?

社长很真诚地问我。社长老了许多,看来他也过得不好。

——李玉疯了。

我在同社长一起回家的路上,告诉了社长李玉的情况。

可是我仍然不敢告诉社长,网上的寒梅就是我。

——都是我作的孽!

社长的这句话在静寂的夜空中显得格外苍凉。

我仍然没法停止做梦,我一闭上眼睛,宋小美就会出现。我开始怀疑,宋小美是不是已经知道了我的一切,她一定是在报复我。我不敢一个人独自呆在家里,当王志华过来陪我时,我又不能同他亲热相处,这种日子特别难受,我越来越相信,这一切真的就是报应。

我开始相信命,相信报应,相信善恶的理论。我找来许多有关解梦的书,还看许多做人处世的书,我甚至开始背诵《菜根谭》,可是一切都没有作用,宋小美依然象个魔女似的跟着我。

我去了离江城有一段距离的一座寺庙里,在哪些诵读经书的声音中,我开始平静了下来,我在寺庙里住了两天,这两天,我睡得很安稳,宋小美没有在我的梦里出现。

两天以后,王志华来寺庙里接我,我又一次回到了江城,可是一到晚上,宋小美的身影就回到了我的生活里,我越来越害怕,我真的相信了《菜根谭》里的那句话:

为善不见其益,如草里冬瓜,自应暗长。

为恶不

见其损,如庭前春雪,当必潜消。

我没有办法改变这一切,我再一次离开了江城,我想这一次我不会再回来。

我住进了寺庙,在山上住的时间一久,我竟然喜欢山里的这种冷静,在大自然的环抱里,我的心境逐渐开阔起来,再也不肯下山。当王志华来接我时,我用了整整一个上午,第一次真实地向他坦露了我的一切。

讲完我的故事后,我有了一种从来没有的轻松感。

——志华,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轻松过。我常想,尽管法律无法给我定罪,可是我的良心已经给我定了罪,要不,宋小美不会这样缠着我不放。我也相信,报应这个词。

——志华


状态提示:第 10 部分--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