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fēng_liú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第7章

陆小凤,是个奇怪的人。

他或许没有西门吹雪的剑,没有花满楼的小楼,但却他有四条眉毛。

任何看见他四条眉毛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就是陆小凤。

他虽然fēng_liú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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