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关于吃药也是件惊悚事,他第一次能动时自己吃是一整瓶打算全吞下去,我扑上去差点被他一脚踹飞才阻止,“那是半个月的量,每次只能吃五颗。”

“一次吃完不就好。”他的语气理所当然到这个世界的乌鸦全是凤凰你还觉得是对的。

“是药三分毒,全吞下去你是自杀吧。”我头痛啊,谁给他灌输这种吃得多久好得快的可怕观念?这本就是想折腾死人吧。

“这种东西死不了人。”

他说的跟真的一样,我夺过药瓶,“逞什么强,不准吃就是不准。”

什么家庭教出来的常识白痴?然后我才突然想起我忘了联系他父母,哈里斯一直说我忘大我是不大承认的,可当我专注一件事就会忘记周围其他,才会让人觉得我老年痴呆发作。

我连忙问:“你家的电话号码呢?”

他看书,“没有。”

你家是低保户?穷到靠政府补贴的那种吧。

“你家地址呢?”

他翻书,“不定。”

难不成还是流浪汉,一家流浪?开着车当吉普赛环游世界不成。

“你家人呢?”

他扔书,继续下一本,“家人?什么东西?”

那不是东西,不是东西不是东西。

“你父母呢?”我咬牙切齿。

翻书中,干脆地扔出两个字,“没有。”

我又发呆,一分钟后对开始拿另一本书的他说:“其实我也没有,呃……不一定人人都有是不?”

他抬头看我,我看他,我们俩看了许久,久到我最后揉揉眼,“好,我承认你眼大,我瞪不过你。”

那气氛什么安慰的话都掏不出来,我本还想触到他伤心处他哭了怎么办。

我偶尔会在饭后泡茶,他也有喝,喝完后说:“难喝。”

我感受到陶制的绿竹杯都快被自己掐裂,不断地告诉自己,还是个孩子,不懂内涵不怪他不怪他。然后想以后要天天泡,天天端给他喝,他好像有一道只要是吃的不论是什么都会吞下去的咒令。

好,我承认有时也会恶劣一下,但是为他好不是吗?一个以后是优秀的社会英的男士,怎么可以不懂品茶呢。

喝完茶客厅一人占一半,他占着沙发看书,我坐在藤椅上补衣服,一件黑色的长风衣,他一开始穿的那件,我本想扔了,可是料起来是好料我就舍不得,钱能省就省,以便以后可以花到有用处。所以在用洗衣机洗不干净后又用手洗了三遍,晾干后拿出来补。

最长的一道口子是从领裂到底处,我只得耐心一针一针用黑线缝起来,密密麻麻的针脚让我有时会想起上辈子,来到这个世界有三年了,就如神的恩赐那般富足的生活。我午夜梦回时总会回到上辈子的家门外,看着家人及朋友在屋子里吃饭聊天,温馨的生活,他们都还是那般幽默安详,有时还会梦到自己走到自己的墓前,看到一大把粉色的康乃馨,他们都记得我喜欢的花,幸好不是菊花,呵。


状态提示:你家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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