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经典耽美 > 快穿之寻找记忆手札 > 分卷阅读3

石刀,平时都是喝生水,到了天冷的时候会喝热水,用中间凹下去一块

的大石锅煮水喝,还有喝水用的石碗,就连剥猎物的毛皮也是用短一点的石刀,到处可见石头的用处。

白灵所在的天龙部落信仰的图腾是天龙,据白灵的记忆,天龙的图腾有两个角,四只爪子,形状像蛟龙,和现在认识的龙有很大的差别。

在天龙部落的附近,有一个天狐部落,这是唯一一个女人多的部落,这部落里的女人会用一种叫麻绳的东西缝制兽皮。还有最东边的飞鱼部落,擅长制作盐巴,图腾是一条长满巨齿的大鱼,天龙部落周围的这些部落每个季节都会去东边的飞鱼部落换取盐巴,因为路途遥远,路上又布满了危险,所以死在路上的族人不计其数。周围还有很多其他的部落,有大的有小的,但是随着每年的气候变化,每个季节都会有部落消失,还会有新的部落出现。

拉回了思绪,自己还是要尽快适应这个充满危险的世界,拄着一根木棍到了河边,简单清洗了一下伤口,然后拄着木棍向草丛中走去,看看有什么可以止血的草药吗,他也好找来敷在伤口上。

这河边的草长的特别茂盛,都有人那么高,有些还是白灵前世不认识的,目光扫过这些草,集中精力注视着它,脑海中便有了这些草的详细信息。

慢悠悠的往前走着,白灵倒是发现了几种可以吃的野草,可以当做野菜吃,但是大部分都是食草动物吃的草,不知不觉,白灵进入了一片小树林,这里的树木都十分的粗壮高大,和前世的也不一样。

白灵还在草丛间看见了几只小动物,长的像兔子,却又不像。

终于,在一棵树的后面发现了一丛名叫三七的草,白灵凝神,发现这种植物可以用来止血,效果非常显著,旁边还有一种草叫鱼草的可以用来消炎。

白灵心下大喜,立刻跑去采摘了两种草药,用两块干净的石头砸碎了敷在伤口上,然后再用先前准备好的兽皮条绑好固定住,又采了一些准备拿回去留着换药用。

弄好了便要回去,殊不知丛林里一双危险的眼睛已经盯上了她,趁她转身的时候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白灵立刻便吓傻了,她怎么给忘了,这片树林算是个危险的地带,没有族人站岗,随时都有可能有野兽出没。

白灵望着面前的野兽近在咫尺,体型巨大,白灵甚至可以清楚地看见野兽的眼里她的倒影。此时的白灵脑子一片空白,根本叫不出声,甚至还可以闻见从野兽的嘴里传出来一种食物腐烂的腥臭味。

白灵的心砰砰直跳,难道刚才这个世界生命就要结束了吗,她还没有活够,要是这个任务没有完成的话,统统会不会杀了她。此刻,白灵心里闪过很多想法。

就野兽扑过来的那一霎那,白灵认命的闭上了双眼,这时候树林深处窜出来一个人影,只见一个石刀插进了野兽的脑袋里,野兽瞪大了双眼倒了下去。

接着从远处陆陆续续赶来许多人,各个穿着兽皮裙,一群男人肩膀上扛着猎物,传来打猎兴奋的的吼叫声。

白灵睁开眼睛,便看见一个体型健壮的男人手里拿了一把石刀插进了野兽的脑袋里,看上去像杀猪那么简单,这个男人一头乱糟糟的发像鸟窝一样,面上到还算干净,长的倒是挺英俊的,英挺的鼻子还有一双深邃的桃花眼。而且裸/露着的上半身八块腹肌特别显眼,身后那群男人和他一比,被秒成渣渣。

白灵此刻才反应过来自己获救了,脑海中关于这个男人的记忆也被翻出来,这个人是天龙部落的最勇敢的勇士伏岚,是整个部落打猎最厉害的人,只是生平不愿让人靠近,据白灵所知,他小时候他阿父就被野兽吃了,他阿母独自一人将他和他弟弟伏天养大,伏岚从小时候的困境中艰难的活了下来,并成为天龙部落的最厉害的勇士。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伏岚的生存意识比白灵还要强烈,他的眼里只有食物,只要确保自己和阿母和弟弟伏天都有食物吃,这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

后面的人赶来,伏岚立刻对身后的人说,“这只独角兽是我杀的,归我所有!”

伏岚这话一出,那些人也不敢跟他抢,都晓得这部落里第一勇士发起威来的厉害。

白灵心里不禁扶额,还真是野蛮人啊,她还想着这人英雄救美,对他有点好感,可惜从头到尾人家根本就没看他一眼,眼睛里全是那头独角兽。

“伏岚真是越来越厉害了,不愧是我们部落第一勇士。”身后一个年轻男人站出来说。

“这个奴隶怎么还没死啊!看她这样子,连路都走不了了,以前还有点用,现在一点用都没有,活着也是浪费食物。”其中一个男人说道。

这时候从另一条道上,一群女人还有小孩各个抱着兽皮回来了,这是去集体采集了,因为食物比较缺乏,所以女人孩子们采集的野果也能充饥。

这个部落里还有不少奴隶,因为是奴隶,所以只能吃主人剩下的,当然,要是连主人都吃不饱的话,奴隶自然是要饿肚子的了。

采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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