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言情总裁 > 时光不弃 > 分卷阅读18

来,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但是欧思铭望了眼方修,很是满足。

方修嘴唇轻启,良久才问:“你结婚了?”

没结!

孙霁青很想这么说。

但是,他已经误会了,如果自己此时特意的去解释,倒显得自己还很在乎他,在乎那段前程过往。若是那样,岂不叫人多想?或觉得自己很掉价,或觉得自己对他余情未了,再生出许多事端来,那才不好。

“是。他姓欧,叫欧思铭。”

孙霁青这样回答。

欧思铭听了这话,心里开了花,他才不管周围有没有人,一把将孙霁青搂在怀里。

孙霁青很是配合。

方修浅浅一笑,“恭喜你。”

第14章美国的生活(1)

十年前。

孙霁青还是个大三的学生,那一年,妈妈不在了,爸爸不在了,哥哥坐了牢,她被初恋男友和好朋友双劈腿背叛。

她的全世界朝夕崩塌。

周扬告诉她:“孙叔叔给了你一笔钱,打在了美国的一个账户上。他希望你去美国。”

“公司呢?”她挂着眼泪问。

周扬说:“孙叔叔知道公司出了问题,之前已经托付给我了,你放心吧。”

孙霁青当时很是无力。身边的亲人都不在了,昱光就是爸爸留下的唯一,自己必须保护好。可是,拿什么保护?

原来自己这么没用!

她抹干眼泪,告诉周扬:“有一日我定要回来光大爸爸的公司!”

就这样,她上了飞机。

在美国的生活很辛苦。

因为是匆忙决定的,甚至于可以说是落魄的逃走。什么都没有准备。

语言不通,没有工作,没有学校收留。一切都是问题。

没了家人的帮助和依靠,她第一次意识到了生活的不易,也意识到了自己原来什么都不会。

为了历练学本事,为了与人打交道。当时她一边在中餐馆打工,一边准备考试。

那日,餐馆外下着淅沥沥的小雨,世界很安静,也很悠闲。

孙霁青努力的向一位白人解释着水煮鱼需要挺长的时间,可那白人等得燥火,拿着伞把子捅了捅孙霁青。

这时,一位中国人上前将孙霁青拉到自己的身后,口气十分强硬的对那白人说了句什么。那白人忽然就讪讪的走了,连点好的吃的都不等了。

那中国人温文尔雅,嘴角带着浅笑,一点都不像说出了什么狠话。

孙霁青和方修就这么相遇了。

后来孙霁青才知道,那天他对白人说的是:“中国有句话叫‘幼子无知,全赖大人教’。你这样对待中国人,是你们总统教的吗?”

方修的父亲是驻美大使馆的外交官。他是随着父亲来的美国,一来就是二十年。

所以纵然他说着地道的英语,但骨子里受爸爸深刻的影响,很是在乎国人在美的待遇和地位。

方修告诉她,那段时间他正好在中菜馆之类的中国人做小生意的地方四处转转。之前,他从未去过那里。

他笑着对孙霁青说:“这就是中国的‘缘分’。”

孙霁青白了白眼,缘分你头呀,我都来这打工一年多了。

不过当孙霁青知道他的名字时,心里还是挺惊喜的。因为在美国各大高校,方修的大名绝对是响当当的。提起方修,华人仰望靠赖三分,白人也要敬让三分。

传说美国的很多高校里的华人联谊社团什么的,都是方修一手主办开创;传说有方修在的活动,华人绝对会有很好的参与度;传说如果遇到什么大型的体育比赛,中国人这边必须要报方修的名字。

孙霁青进入耶鲁之后,一心学习读书,没事打打工,出去玩玩,对这些倒没什么太大的感受。但是总能听到瞧见同学提起方修两个字,还有他们那崇拜的目光。

孙霁青也很好奇,此人到底是为何方神圣?既然连又高又大的白人都要敬让,那他一定比白人还要高还要大,像个柱子,立在人群中。一定是那样,所有人都能看到,还都仰望着看。唔,而且肯定还很帅,因为一张好看的脸,可以毫无理由的迷倒一大群小迷妹。

不过自己算是个小喽啰,接触不到这样的大神。

今天居然这样就遇到了大家口中的“大神”了?

若不是他起身帮着自己解围,他已经坐在店里挺长时间了,自己也没打算注意注意他。

现在孙霁青上下打量了一下他,不,是以打量方修的目光打量他。忽然发现自己完全想错了,气场哪有一米八呀?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喝咖啡,沉静优雅,完全可以被忽略。不过,模样不错,眉目清秀,很阳光的男孩,不过可能总是站在民族大义这种高度上,身上多了几分沉稳老练。

孙霁青叹了口气,抿嘴笑了笑。

看来世上有一种定律总是不变的:能被大家口口相传的人物,模样必定不差。因为会兴致勃勃的聊起哪位大神,基本上都是女生,而能够让女生提得起兴趣的,帅是基本条件。

从那日起,孙霁青倒是时常请他帮着辅导英语。可是若说两人的关系走到恋人那一步,还要说孙霁青打工的中餐馆。

那条街虽然有着不少家的中餐馆,来往的外国人也很多,但是他们很少会进中餐馆吃中餐。大多还是因为不好吃和吃不惯。

孙霁青打工的这家却不然,每日都有很多白人黑人过来,还会专门点一些中国饭桌上的“大菜”,比如:红烧蹄髈,香菇炖小鸡,水煮牛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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